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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請問我八月初跟餐廳訂了九月底要辦喜宴
有寫下契約也付了訂金
但幾天前突然打電話來告知
因為他們的疏失
沒有注意到當天帶我們去看的我們那廳的新娘房
在六月多的時候被訂別廳的人換走了
但我們當初是因為很喜歡那個新娘房才下訂的
而且我們的新娘房走出來卻是別廳的新娘太奇怪了
我們的新娘還要從別的樓層過來
但餐廳一直要我們退讓
時間剩一個星期了
帖子也都發出去了
也沒辦法換其他餐廳

請問我能走法律途徑告他們嗎
這幾天兩家人心情都很差
好好的一個喜宴被弄成這樣
請各位懂法律的大大幫幫忙
感恩不盡







  • 2013-09-22 12:29:46 補充


    由於女方父母已煩惱到多日無法入睡
    兩方家人也因此爭吵多次
    好好的一個喜宴變成這樣
    希望各位大大建議
    如需跟餐廳商議賠償
    應爭取多少較為合理
    小弟訂席35桌
    1桌一萬




  • 2013-09-23 10:22:45 補充


    芝柏錶
    您誤會了~我是八月訂的~
    對方是六月訂的~他是當時跟餐廳要求要我們那廳的新娘房
    餐廳答應他們了~而我們去訂時
    餐廳又帶我們去看那間
    所以是對方先訂的
    要我退讓我能了解
    因此我才想了解
    談多少的賠償算合理
    畢竟被餐廳這樣一搞~大家心情都很差
    這幾天家裡完全沒有辦喜宴的氣氛了
    新娘房又是被換到別的樓層去
    我無法接受只賠償個五千八千的

    宇婕法律事務所
    請問你是說只要求總價錢減少5000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