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請問我八月初跟餐廳訂了九月底要辦喜宴
有寫下契約也付了訂金
但幾天前突然打電話來告知
因為他們的疏失
沒有注意到當天帶我們去看的我們那廳的新娘房
在六月多的時候被訂別廳的人換走了
但我們當初是因為很喜歡那個新娘房才下訂的
而且我們的新娘房走出來卻是別廳的新娘太奇怪了
我們的新娘還要從別的樓層過來
但餐廳一直要我們退讓
時間剩一個星期了
帖子也都發出去了
也沒辦法換其他餐廳
請問我能走法律途徑告他們嗎
這幾天兩家人心情都很差
好好的一個喜宴被弄成這樣
請各位懂法律的大大幫幫忙
感恩不盡
2013-09-22 12:29:46 補充
由於女方父母已煩惱到多日無法入睡
兩方家人也因此爭吵多次
好好的一個喜宴變成這樣
希望各位大大建議
如需跟餐廳商議賠償
應爭取多少較為合理
小弟訂席35桌
1桌一萬
2013-09-23 10:22:45 補充
芝柏錶
您誤會了~我是八月訂的~
對方是六月訂的~他是當時跟餐廳要求要我們那廳的新娘房
餐廳答應他們了~而我們去訂時
餐廳又帶我們去看那間
所以是對方先訂的
要我退讓我能了解
因此我才想了解
談多少的賠償算合理
畢竟被餐廳這樣一搞~大家心情都很差
這幾天家裡完全沒有辦喜宴的氣氛了
新娘房又是被換到別的樓層去
我無法接受只賠償個五千八千的
宇婕法律事務所
請問你是說只要求總價錢減少5000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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